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
至今年年底,我区将全面开展“小金库”的专项治理工作,对举报有功人员,可获得奖金最高10万元。
中共中央纪委、财政部、监察部、审计署日前联合印发了《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》,规定在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“小金库”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“小金库”,经核查属实,根据举报时效、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、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,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“小金库”资金、税款、罚款合计金额的3%到5%,对举报人给予奖励。
何谓“小金库”
中央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对“小金库”进行了明确的界定,即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(含有价证券)及其形成的资产。
具体来讲,“小金库”主要有七种表现形式: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“小金库”;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“小金库”;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“小金库”;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;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“小金库”。
治理范围: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
我区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被列为此次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的对象。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。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以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。
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:5月底起至11月底前结束
根据我区纪委、监察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联合制定的《惠城区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5月底至11月底,分自查自纠、重点检查、整改落实3个阶段。自查自纠阶段为2009年5月25日至6月10日,重点检查阶段为2009年7月1日至10月10日,整改落实阶段为2009年10月11日至11月底。
举报电话:我区举报电话为2221580,2386531
惠城区治理“小金库”办公室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