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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“小金库”最高奖励10万元
  发表日期:2009年7月23日  共浏览685 次   出处:惠城区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    【编辑录入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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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


    至今年年底,我区将全面开展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,对举报有功人员,可获得奖金最高10万元。


    中共中央纪委、财政部、监察部、审计署日前联合印发了《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》,规定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小金库,经核查属实,根据举报时效、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、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,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、税款、罚款合计金额的3%5%,对举报人给予奖励。


    何谓“小金库”
 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对小金库进行了明确的界定,即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(含有价证券)及其形成的资产。

  具体来讲,小金库主要有七种表现形式:违规收费、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;用资产处置、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;以会议费、劳务费、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;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;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;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;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


    治理范围: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
  我区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被列为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对象。事业单位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。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以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。


   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安排:5月底起至11月底前结束
    根据我区纪委、监察局、财政局、审计局联合制定的《惠城区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5月底至11月底,分自查自纠、重点检查、整改落实3个阶段。自查自纠阶段为2009525日至610日,重点检查阶段为200971日至1010日,整改落实阶段为20091011日至11月底。


    举报电话:我区举报电话为22215802386531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惠城区治理小金库办公室宣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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